烟台大学法学院始创建于1984年,前身是由北京大学法律系直接援建的烟台大学法律学系,北京大学著名刑法学专家杨殿升教授为任主任;民法学专家郭明瑞教授为第二任主任;刑诉法学专家汪建成教授为第三任主任。1999年由系改院,任院长为全国百位名师奖获得者、法学博士房绍坤教授。现任院长为法理学教授汤唯。
法律学系、法学研究所、英美法研究中心、大学生法律援助志愿者活动中心等机构。法律学系下设理论法学、民商法学、刑事法学、经济法学、国际法学、诉讼法学六个课程组。法学研究所始建于1986年9月,已故著名刑法学家、北京大学博士生导师杨春洗教授任任所长。英美法研究中心成立于2001年,特聘加拿大法学家李国力教授任主任。
法学院设统一的法学本科专业,自1985年开始招收本科生;有民商法学、刑法学、法理学、国际法学、法律硕士五个硕士点,1999年开始招收研究生;还开办了函授本专科、自考助学班等多种成人教育办学形式。截止到2003年7月,法学院已毕业本专科生2000多人,硕士研究生100余名;现在校本科生有1300多人,硕士研究生200余名。2005年,法学院成功获批了法学硕士一级学科,从2006年起,拟在9个硕士方向同时招收硕士研究生
法学院现有教职员工55人,其中教师46人,行政管理人员9人。教师中教授12人,副教授10人,讲师17人,助教7人,具有博士学位7人,在职博士生共5人。法学院先后有3名教师被评为全国教师,1名教师被评为山东省教师,1名教师被评为山东省中青年法学家,5名教师被确定为山东省高校中青年学术骨干和学科带头人培养对象,并有10余位教师在全国学术团体中担任理事以上职务。除专业教师外,法学院还从高人民法院、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及地市司法机关等实践部门聘请有丰富实践经验的同志担任兼职教授、副教授,拥有一支高水平的兼职教师队伍。
教学改革
烟台大学法学院成绩斐然,已连续5年被评为学校教学先进单位,多位教授获得教师称号。法学专业也被确定为省级教学改革试点专业,承担了多项教学改革研究项目,获得省级以上教学成果奖5项。同时,为加强实践教学,法学院在山东省各地法院、检察院设立了20余个稳定的实习基地,其经验在高校交流会议上曾作为典型材料介绍和推广。
烟台大学法学院的科研工作更取得了令人瞩目的成绩,迄今共承担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9项,省部级课题15项,厅局级课题45项;出版各类法学著作160多部,发表学术论文600多篇;获省部级科研成果奖励40余项。法学院教授还作为民商法专家参加了国家的立法活动,参与提出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草案建议稿《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草建议稿》、《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草案建议稿》等。
烟台大学法学院的教学科研设施在高校同类专业中是的。目前,我院拥有18000平方米的集办公、教学、科研为一体的现代化法学综合楼。法学楼除行政领导、行政管理人员的办公用房外,主要包括可容700余人的模拟法庭、200余人的学术报告厅、80余人的会议室、60余人的接待室,以及教授办公室、法学研究所办公室、英美法研究中心办公室、民商法重点学科办公室、知识产权研究中心办公室、研究生专用教室等。其中,法学图书室约550平米,分别为中文图书资料室、外文图书资料室、期刊阅览室、研究生专用阅览室、民商法重点学科资料室等,共有中外文图书资料30000余册,中外文期刊100多种,每年用于图书资料的经费10万多元。此外,法学院还拥有独立的计算机教室和多媒体教室,配置有150多台联接国际互联网的电脑设备;拥有可供刑事侦察教学和有关鉴定实验之用的刑事实验室,配备价值70多万元的仪器设备。